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备所申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3.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不限专业,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非学历教育市场拓展、运行管理及服务地方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fxysdw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毕业学校+姓名。
2.学院资格审核,发布笔试、面试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3.材料现场复核,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2021年11月前毕业并能取得学位证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海外留学人员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并按要求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应聘人员本人按时参加现场复核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院予以聘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属劳务派遣,人事关系不进入学校,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办理托管。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工作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首个聘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经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可续签工作合同。
2.聘期内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4000元,根据工作业绩发放年终绩效。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时老师,电话:0631-5688334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法学院。以上公告解释权归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