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威海临港区江苏东路临港区管委会621会议室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名称须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名称须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定向岗位的,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服役退役及接收相关证明(考生可以到入伍地的人民武装部开具入伍地证明)。
(4)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7)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21年4月24日。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631-5712380。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人员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限提交相关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七月中上旬。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并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
本次面试及有关工作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规定适时调整,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1.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单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中共威海市委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采取委托代理人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包括委托的事项和原因,应聘人员亲笔签名、按手印)、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3.未打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于面试资格审查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咨询电话:0631-5712380
中共威海市委威海临港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