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荣成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2021年荣成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荣成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荣成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荣成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6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荣成市人力资源市场(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三楼,荣成市府西路178号)。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1年荣成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岗位计划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荣成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名称须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服役退役及接收相关证明。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4月24日。
四、面试人选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荣成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审查地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山东省内)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3.持健康码黄码的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的,单独安排资格审查。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应聘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好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1.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单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3.未打印《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于面试资格审查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4.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