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威海市教育局拟公开招聘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配置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
参加招聘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填写《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传至邮箱wh5818876@163.com,电子版以“专业+学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
四、招聘时间与地点
招聘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9:00报到,地点设在威海一中(文化中路75号)东校区艺体楼一楼。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毕业生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须个人签名)、学业成绩单,须明确专业、生源地、是否公费师范毕业生等信息,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面试。 10月23日上午9点报到后,按学科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所有学科均进行模拟讲课和答辩两项测试。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依据面试成绩,设定录用资格线,凡面试成绩达到录用资格线的公费师范生,可与招聘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签订就业意向书,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签订。
(四)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的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聘用手续。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就业协议。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其中有青岛旅居史的,需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咨询电话: 0631-5819159;0631-5818876。
附件1.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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