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引进优秀人才的范围为所有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及国(境)外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有关院校名单见附件1),人数30名。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三)2019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之间。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具备引进人才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引进人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18日11:00—3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9年3月18日11:00—3月24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对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8月15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根据网上岗位初审通过人数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威海市教育局将组成考察小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进行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人才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人才与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威海市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终止聘用。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按照《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市教育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和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局0631-58195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0631-5226661
附件1.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引进优秀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附件2.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威海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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