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荣成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威人社发〔2016〕39号)等有关规定,威海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公开单位-市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内容-业务工作下载《2018
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
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持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11月12日至14日到到荣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人才市场(府西路178号)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1月之前取得)。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中小学教师需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备注栏加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对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高级工及预备技师)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三、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属荣成籍考生的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征信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除特殊情况经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威海技师学院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
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电话: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7560274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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