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保教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50名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或文登区暂住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高中(含中专、职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⑤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不受理。
地点: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威海市文登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保教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要提交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两份(贴好照片)。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保育员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面试
应聘人员根据评委所提问题进行阐述和技能操作。对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免技能操作。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取消、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2年,月工资1910元(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月工资为2060元),绩效考核月工资基数为300元,考核办法参照《威海市文登区教育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对保教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631-8452790。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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