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威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补充公告
根据《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威海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2018年威海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24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中附件1)。
招募范围、招募条件、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等按照《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执行。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取消招募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受理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等方面的咨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面试前,将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报考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资格复审”要求执行。
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类岗位(指同一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五、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我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广大考生在招募期间,应仔细阅读《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本补充公告,及时关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募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补充公告由威海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威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0631-5190826
文登区:0631-8981866
荣成市:0631-7560274
乳山市:0631-6678916(支教岗位)
0631-6655365(支医岗位)
0631-6652415(其他岗位)
经 区:0631-5916258
南海新区:0631-8966188
威海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