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威海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于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7年9月,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现有高职大专在校生14648人、中高职三二连读在校生645人、技工教育在校生1133人。
学院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优质名校”为办学目标,不断解放思想,追求卓越,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总体要求
根据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1.俄语教师3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优先,俄语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俄语专业八级证书或俄罗斯颁发的俄语二级证书,俄语口笔译能力突出,30周岁以下。有留学俄语国家或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外籍俄语翻译2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俄语为母语,发音清晰,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具有汉语等级水平考试HSK四级证书及以上,可胜任口笔译工作,汉语口笔译水平突出者可对HSK证书及年龄放宽要求。
以上岗位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其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陆威海职业学院主页,查看招聘公告,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打包发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hgc423@126.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报考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
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若信息材料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岗位之比低于3:1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设置。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如下:
1.《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通过《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在2018年3月1日之前取得,除《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意应聘介绍信外,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考试和考核
1.俄语教师岗位:专业考核以课程试讲、竞聘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外籍俄语翻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日期前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待遇
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签订的合同书履行岗位职责,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威海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六、相关说明
1.学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2.具体考核项目均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70分。
3.威海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weihaicollege.com。
4.威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
http://www.weihaicollege.com/zgc/1583/list.htm。
5.联系人:袁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0631-5700269,0631-5701098。
威海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xlsx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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