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威海监狱招聘医院检验技师1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威海监狱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威海监狱医院检验技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威海监狱医院检验技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2、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检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有医院检验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3、能独立完成临床常见检验各项内容,负责取样、检验、出具相关报告、记录。
4、医学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临床检验工作经验。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6、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附106号龙海国际A座704室(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631-5985793 5217658
3、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检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注:户口本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到一张A4纸上)。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测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实际操作。主要测试能否独立完成临床常见检验内容,包括取样、检验、出具相关报告、记录等。
五、体检
对考试入围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政审、公示和聘用
威海监狱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政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政审材料;原有工作经历的由原单位出具政审材料;无工作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需出具父母及配偶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察不宜从事相关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威海监狱工作。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协议。
七、其他
面试和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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