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威海市)
根据《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威海市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人员范围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威海市职位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
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威海市环翠楼广场(威海市统一路环翠楼公园东门前)。
(四)乘车路线
从威海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选乘K2路、K3路、108路、31路、109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从城铁威海站,选乘K2路、K3路、K6路、108路公交车,到“环翠楼” 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从城铁威海北站,选乘K5路、113路内环、30路、116路、K4路公交车,到“环翠楼”站下车,步行至环翠楼广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及早动身,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体检费用410元左右,由考生个人负担,现金交付体检机构(多退少补)。
3、报到后,领取专用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4、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中体检,不得单独行动,不允许亲友陪同。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违者取消选调资格。
5、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能作为本次体检结论。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空腹进行,注意当天早晨不要进餐、饮水。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9、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市选调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市选调办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生请于5月12日上午9:00前,编辑确认短信,发送至18615161351。参加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确认参加体检+毕业院校名称(位于**省**市**县市区)”。放弃体检人员,发送“身份证号码+姓名+自愿放弃体检”,同时需提供书面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放弃体检原因,签字按手印并注明日期。),于5月12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0631-5231139,原件快递至威海市新威路1号威海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邮编264200。
11、5月19日前未接到复检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5月下旬,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提前联系确定时间。
(三)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范围内,考生务必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市选调办0631-5231174,18615161351)。
2、考生应掌握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院系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等同志的联系方式,以便考察组及时联系。
3、考生需将《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好盖章后,交考察组人员带回。
联系电话:0631-5231174,传真:0631-5231139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