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管委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区直部门、单位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威海地区生源,有威海地区常住户口,已在威海地区定居或就业;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六)应聘岗位最高年龄要求:应聘法学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5: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6日8:30—7月26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7月28日8:00
报名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dwh.lss.gov.cn)、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www.wip.gov.cn)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东附楼1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临港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临港区招聘主管机关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6年7月14日之前取得。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需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制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中对文秘管理岗位单独命题,重点测试综合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临港区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综合管理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招聘岗位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两日内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播音主持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确定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后三日内于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除特殊情况经临港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港区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机关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企业标准缴纳。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以后需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dwh.lss.gov.cn)、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www.wip.gov.cn)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
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威海临港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临港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电话:
临港区工委组织部 0631-57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