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公开选拔学科教研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配工作的意见》(威组发〔2013〕11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选配及交流办法〉的通知》(威教政字〔2013〕48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学科教研员。
一、岗位和数量
普通高中物理教研员1人、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研员1人。
二、选拔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教育教学所必须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敬岗爱业,近3 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具体条件:
1.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在职教师须从事普通高中本学科一线教学工作6年以上、在职教研员须从事普通高中本学科教研工作3年以上;
5.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新人物、名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级教师称号之一。
三、个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9时至12月2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相应学科在职教师、有关区市教研部门相应学科高中教研员,均可持报名表(须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以及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区市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地点:威海市教育局政工科(809房间),威海市文化中路72号。
四、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专业按抽签顺序分别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场抽取答辩题目,每人准备4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答辩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聘用
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据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威海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