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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招聘38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3-05-10      来源:中国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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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寒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寒亭区(经济区)接收安置条件(以寒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报考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定向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相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22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1:00

招聘部门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具体打印时间将通过“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次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学校核发的就业生推荐表,并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报考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相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4)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部门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7906392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7906567

附件1:2023年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寒亭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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