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教师队伍、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人才需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层次
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总数不超过10人。
第一层次: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第三层次: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第四次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引进专业
(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
(二)聘用岗位及管理。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三、引进条件
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询、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上午12:00时。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至邮箱wfsjyjzzrsk@wf.shandong.cn,并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
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
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定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情况。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询
建立面询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科研素养、履职能力等实施评估。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批分期实施面询。
(四)考察考核
面询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询批次,分期办理公示、聘用手续。经面询、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激励政策
按照《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落实高层次教育人才相关待遇。
1.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按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并按《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相关补助。
3.住房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按照《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落实人才安居保障。
4.服务保障。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相关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和服务保障有关政策。
5.参加面询人员,按财务报销规定报销国内往返交通费,安排面询期间的住宿。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6-8096382。
附件1: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潍坊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