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务员考试
2022年潍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78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2-04-06 来源:中国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8名,其中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222名,事业编制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中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计算工作时间截至2022年4月2日。工作时间可以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
7.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报考要求“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岗位的,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聘为青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控制总量内人员的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1: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zwgk/ml/SWJJ/)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14日11:00—4月17日11:00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4月14日11:00—4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303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zwgk/ml/SWJJ/)。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准考证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zwgk/ml/SWJJ/)公布。
资格复审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3)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明细(所报岗位有要求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4)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zwgk/ml/SWJ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中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其他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人员等有关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zwgk/ml/SWJJ/)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0536-3563777(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0536-7101129(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报考其他单位请咨询青州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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