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潍坊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2〕7号),结合石埠经济发展区实际需求,现面向全区公开发布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
石埠经济发展区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共开发218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9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8个。
二、岗位名称、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人员要求: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遵纪守法,具备岗位履职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见附件1。
3.待遇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9元/小时),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人员要求:昌邑市内户籍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遵纪守法,具备岗位履职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见附件2。
3.待遇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900元/月),按月发放;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对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统一进行组织上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 —2022年3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
1.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居民,请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村(居)民委员会报名;
2.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居民,请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石埠经济发展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536-7700078
五、动态管理
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鼓励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自然退出或应清退情况的,要及时解除(或终止)劳务协议,并分别报石埠经济发展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城乡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人员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等。
(三)本公告由石埠经济发展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一批)
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