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宝都街道2021年招募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简章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8〕86号)文件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排序上岗的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为宝都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岗位,主要在社区(村)的非营利性、便民服务岗位工作,计划招募12人。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2)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重点是45、55人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6)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8)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9)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10)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有就业意愿,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四、招募程序及办法
(一)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昌乐县宝都街道办事处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方山路全福元东侧恒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3.报名需持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和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现场资格审查。
4.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免收报名费。
(二)招募办法
1.申请人员自愿报名,实行排序上岗机制。
2.公示:拟招募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法定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并与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解约申请,经批准可解除协议。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其他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岗位工资参照昌乐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90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上述各项保险按规定比例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六、其它
招募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招募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人员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13022788069
昌乐县人民政府宝都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