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国;寒亭”网站(http://www.hanting.gov.cn)和“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 wfshtqrm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0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00 —11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00 —11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网站(http://www.hanting.gov.cn)或“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 wfshtqrmyy.com),进入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00 —11月19日16:00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00 —11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1月16日11:00—11月21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健康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需提交。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600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截止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宜在“中国;寒亭”网站和“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具体以笔试公告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及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中国·寒亭”网站和“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向应聘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
(八)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医院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中国寒亭”网站和“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61391 0536-725964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0536-7261509
电子邮箱:htyyrsk@163.com
医院地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600号
邮 编:261100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