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教体局招聘安置2021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体发〔2021〕29号)要求,现就青州市招聘安置2021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计划及范围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3人。
本次招聘安置范围是获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被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列入2021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范围、选择招聘安置且输送单位为青州市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岗位
本次招聘安置岗位为青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
三、招聘安置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安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青州市驼山南路439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青州市招聘安置2021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均须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本人获得全国及以上最好运动成绩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安置范围。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面试人员公布。设最低面试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安置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选,按招聘安置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安置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安置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招聘安置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安置的拟招聘安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报名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招聘安置工作由青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招聘安置资格。
(三)招聘安置工作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招聘安置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版块予以公布。应聘人员要通过网站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35859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