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关于2021年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8月份开展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调查摸底情况,计划在我市5处镇街开发32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自愿原则,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寿光市户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已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16周岁(含)以上,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失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中有股东信息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招募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洛城街道人社所、侯镇人社所、羊口镇人社所、营里镇人社所、纪台镇人社所。
3.报名联系电话:
洛城街道5679051;
侯镇5381051;
羊口镇 5342051;
营里镇5441051;
纪台镇 5463051。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寿光市就业援助对象申报认定表》(附件);携带盖章《寿光市就业援助对象申报认定表》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各镇街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对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名者年龄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择岗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一)工作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村(社区)公共服务(绿化、保洁等)工作。
(二)管理机制。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
(三)岗位待遇。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招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结果及时对外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人员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5225240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