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36名,限男性,其中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不少于4人。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详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渤海路与通亭街交叉口西北角青辰国际)。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者,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观察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报名表资格审查一栏填写“同意笔试”字样。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40元。
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持身份证到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测体检、政治考核等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等情形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处理。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一)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潍坊德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政治素质、基本法律素养、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6分钟(思考、答题各3分钟)。
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德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由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统一管理使用。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后,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7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执行经济开发区辅警工资标准。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八、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德信”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270778 德信报名处
0536-8060959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