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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务员考试
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23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11-10      来源:潍坊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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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初级岗位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财务会计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中级岗位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初级岗位教师应在试用期满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财务会计岗位不需要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和潍坊市技师学院(http://www.wfjs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上报考试组织单位。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及时诊疗,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有下列情形的: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11月10日前向考点所在城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9.因11月10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已缴费的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学院办理考试退费手续。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18日15︰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9:00-2020年11月29 日9:30日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健康码(核验手机)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含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笔试内容:教育学30分、教育心理学3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


  财务会计岗位


  会计基础知识20分、中级会计实务80分(其中政府会计实务40分)。


  理论教师、广告设计教师不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教师岗位(含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财务会计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理论教师、广告设计教师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统一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持《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联系电话:0536-5600169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六、面试


  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答辩方式。教师岗位(含网络管理员)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财务会计岗位主要从业务熟悉程度、逻辑思维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会计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理论教师、广告设计教师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相关待遇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十、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36-5600167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请考生及时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附件1:2020年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潍坊市技师学院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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