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诸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诸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诸城市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科级干部)。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考试(A证)的,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的,或通过会计师、审计师职称考试的,年龄放宽到34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诸城市管干部(含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干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楼(人民西路203号,309房间),联系电话:6113071。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诸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2份(附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板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供同底板的彩色电子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大小不超过20KB。电子文档命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⑤单位推荐材料及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公务员登记表》;《转正定级审批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严格审查报考人员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后,若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2,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发放准考证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能力测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人选后,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机构工作,试用期3个月。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表格下载、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中国诸城”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予以公布。浏览、查找方法为:登陆“中国诸城”网站,在网站最下方“部门导航”栏目中,点击“诸城人社局”中“人事考试”版块。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调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中共诸城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诸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