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潍城建设,根据我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80名,均为男性。(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该项工作;
(三)潍坊市常住人口,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A1\A2\B1驾驶证、武术、擒拿格斗、攀登速降、无人机驾驶等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招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体态中等,无残疾、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戒毒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本人曾患有癫痫病史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扫描招聘简章微信二维码关注潍城公安公众号和潍城公安招聘群,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公众号或招聘群内发布。
报名材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个人承诺书》签字照片(附件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照片(退伍证、驾驶证等)。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放入同一压缩文件,以“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发送到wcfjfjzp@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17时。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方面的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1:1.5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入围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检和政治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和政治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
对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潍坊众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潍城公安分局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后,执行我局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注意事项
招聘简章、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潍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8189921 1789536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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