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公告
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91年,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33万,是山东省和潍坊市重点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区。近年来,坚持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先后获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等。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潍坊高新区扎实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专业化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
选聘经济发展局、科技统计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资合作促进局、党政办公室主管及职员共26名。重点面向国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计院所、金融机构、国有或其他大中型企业业务骨干;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高新区以外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德才兼备,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熟悉动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航空航天、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政策,能够胜任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双招双引、财政金融、城市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领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选聘范围及条件见附件。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和资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三年工作总结、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可在考察环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应聘党政办公室主管、职员岗位的人员,还须上传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机关综合性文稿(数量3—5篇,兼顾不同文种)。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总体情况,可采取履历业绩评价的方式,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测评人选,并于考试前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需求,采取专业测试、文稿写作、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查。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报名人员数量、结构和岗位匹配度,选聘计划必要时可在岗位间适当调剂。选聘人员宁缺毋滥,经考查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核减或取消有关岗位选聘计划。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后确定考察人选,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组织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聘人员纳入潍坊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管理,执行高新区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首次聘用根据新聘人员学历水平、工作履历、职务职级等因素,结合考试测评情况,确定聘任岗位的具体层级(主管、职员分别设三个层级)。
五、其他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岗位汇总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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