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11人,限男性,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人。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年龄十八岁以上30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2年5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雇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共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海龙路通亭街交叉口西北角青辰国际)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
为提高报名效率,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个人信用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3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观察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审查通过的,在《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一栏填写“同意笔试”字样。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潍坊市德信劳务公司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面试。
(一)笔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费30元。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思考、答题各3分钟)。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能测评和体检人选。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者,全部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1000米跑。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与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鲁公通〔2017〕30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公示期满没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辅警被聘用后,由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统一管理使用。
七、其他
有关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网站www.htjnpx.com发布。
咨询电话:0536-7270778 潍坊德信报名处
18763600077 经济区公安局张警官
附件1.《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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