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森防发〔2020〕1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20〕3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潍坊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240名,其中市级招录50名、青州50人、诸城50人、安丘30人、临朐30人、昌乐30人。
二、招录条件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 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 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
(十)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从本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时。
(一)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可登录“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潍坊消防”和“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潍坊消防”微信公众号,查看招录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fslxiaofang@163.com,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及招录考核。
报名咨询电话:0536-8091292,0536-3082082。
(二)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报考的单位和“是否服从跨县市调剂”选项,录用时按照招录意向择优录取。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四、资格审查及招录考核
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组织对招录对象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
(一)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严格按照《全省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对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素质、身体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等方面进行测试。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适应性岗位、心理测试及面试的招录对象到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组织。
五、公示及录用
(一)将审定后人员名单及排名情况在“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潍坊消防”网站和“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潍坊消防”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来信来电实名投诉举报。
(二)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组织新录用人员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招录对象,按要求参加相应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
七、工资待遇
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市、县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执行,由市、县财政保障。
八、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6-8095770,0536-3082035。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此次消防员招录工作由潍坊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附件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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