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选聘管委会部分工作机构副职、一级主管岗位人员,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介
潍坊综合保税区于2011年1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13.08平方公里,其中网内保税区3.84平方公里,网外配套区9.24平方公里,分为南区、北区“一区两片”运营。南区面积3.5平方公里,位于潍坊中心城区东部,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服务潍坊及周边地市企业;北区面积9.58平方公里,紧靠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港,纳入潍坊国家农业综试区核心区,正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保税港区。近年来潍坊综合保税区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19年全区主要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实现进出口额近90亿元、增长39%,进位全省第三;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增长27%;实际利用外资1.31亿美元、全市第一。
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位于潍坊综合保税区南区内,注册资本金90000万元。投资公司按照公司运营市场化、园区运营公司化的原则,立足潍坊综合保税区实际,服务于潍坊及整个山东半岛外向型企业。
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经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同意筹建,作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产业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双招双引等工作。
二、选聘岗位计划
1.潍坊综合保税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1名、一级主管1名;
2.潍坊综合保税区海关口岸服务局副局长1名、一级主管1名;
3.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3.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强;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对特别优秀的,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aoshuizhaopin@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2.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①《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部分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签字;②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近5年来主要工作实绩及相关证明材料;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见附件1)。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在进入面谈范围后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履历业绩综合评价
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每一个岗位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不足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组织面谈
评审组与进入面谈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考察了解面谈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按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研究聘用
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事管理及薪酬待遇
1.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一级主管按照区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执行岗位聘任制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2.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总经理,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考核,执行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的薪酬管理办法。
六、其他事宜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各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公开选聘咨询电话(仅提供政策咨询):0536-21188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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