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2019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9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经研究,青州市2019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0分。现将青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青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审查时间
11月18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审查地点
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826号,社保局院内南楼)。
四、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审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
(三)考生须按规定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四)凡自愿放弃的考生,须本人到审查现场填写放弃申请。
五、需提交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外,还需提交笔试准考证(2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及学位网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二学历(专升本或三二连读大专)应聘的,需提供专科或中专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二)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役证、青州市民政局或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五)报考“面向青州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职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六)报考青州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育”职位的,还需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六、面试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应聘。
七、其他
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工作,将通过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板块(http://xxgk.qingzhou.gov.cn/SRSJ/)对外发布,考生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6-3822718
15725360057(仅限现场资格审查期间使用)
附件:2019年青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