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诸城市“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方案
为做好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潍坊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东首509室(诸城市东关大街与繁荣路交叉口北300米)
(三)需提交的材料
请提前将以下材料分成原件和复印件两类,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装订后留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下同)复印件;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身份证、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留存。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
2、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的还须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5、凡自愿放弃的考生,请主动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以便进行递补。
二、面试
(一)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思考室思考4分钟、面试室答题4分钟。
(三)面试程序及评分方法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证缺一不可。若三证不全、不符或人证不符,则不准入场)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点名、验看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抽签排出面试顺序,考生依次登记签名确认面试序号无误后,引导考生按顺序就坐,宣读面试人员守则。
2、按照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领考生进入思考室,试题反放在思考室应试席桌面上,监督人员宣布开始后,考生方可打开试题,工作人员开始计时。在规定的思考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思考,将试题反放在桌面上,并由引导员引领到面试室进行答题。
3、考生进入面试室,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计时员同时开始计时。在规定时间用完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4、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将草稿纸交工作人员后,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5、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注意事项
1、根据面试考场安排,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6:45前到考点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应放在指定位置。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6、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诸城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7、在选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了解潍坊市人社局及诸城市人社局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一)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两张2寸同底版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冒名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携带者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体检时,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必检项目,则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
5、参检人员可自带面包、水等简易食品,可在有关体检项目结束后、不影响体检结果的情况下适当进食。
6、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联系电话:0536-6072753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