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密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高密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社区工作者120人。安排到经济开发区、密水街道、醴泉街道、朝阳街道专门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若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本市镇(街、区)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城市居委会工作人员从事本岗位满一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职位选择、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21房间(市民之家6号楼)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在镇(街、区)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城市居委会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社区或居委会出具、镇(街、区)党委审核的从事本岗位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21房间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做假等现象随时取消资格或成绩。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6日8:30— 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成绩在中国·高密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考官全部从高密市以外聘请。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者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及面试通知在中国·高密网站公布。
笔试费40元/人报名时现场缴纳。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法。
(4)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面试费70元/人,参加面试时现场缴纳。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2)总成绩、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高密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
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职位选择、公示
1、职位选择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参加职位选择人员。考生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参加职位选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职位选择。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
职位选择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高密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四、聘用后的待遇
初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缴纳5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月工资3000元左右,缴纳5项社会保险,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市人社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随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各街(区)(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2631230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社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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