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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潍坊峡山区面向“三支一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8-07-05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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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峡山区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峡山区“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截至2018年8月31日,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峡山区“三支一扶”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考核招聘的;有拉票贿选行为的;参与、组织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影响考核招聘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峡山区管委会办公楼305房间。


  2.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2018年峡山区从“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期满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峡山区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工作的证明材料。报名时,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考试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0:0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考试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10:30-11:30。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考试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答题各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峡山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组织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峡山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三支一扶”身份,不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待遇。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峡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3665362380。


  附件1.2018年峡山区从“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8年峡山区从“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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