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一楼大厅。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面试资格审查表》);
2、《2021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4、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6、笔试准考证(留复印件);
7、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交);
8、以下各类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同时签字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
(2)辞职人员: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有5年及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具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24日。符合应聘定向岗位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4)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体检考察时提交,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5)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的,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7)另外需提交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10、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后提交。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非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40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报名信息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1、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必须提交);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证(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及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在其《面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
3、考生凭签字的《面试资格审查表》到收费处缴费,同时将《面试资格审查表》交到收费组。
4、资格审查完成。
四、缴费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标准为70元∕人,缴费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时,主动出示当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保持1米间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盖章有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场所。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配合摘戴口罩外,进入审查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新泰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新泰市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新泰市的人员,应于6月23日前向新泰市疾控中心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六、其他事项
1、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2、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未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182.92.48.3:83/tyzpwb/)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4、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本人凭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地及院内逗留。
5、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应于6月24日下午18:00前提交本人签名摁手印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参加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X(岗位代码)岗位资格审查”,落款时间为出具放弃声明当日。拍照后发送至xtsrsjsydwrsglkgy@ta.shandong.cn邮箱。对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又不出具自愿放弃声明的,实行登记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
6、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广大考生注意辨识公开招聘办公电话:0538-7210120、15650096037。
附件1、2021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具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