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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6-22      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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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审查公告


  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0分。


  按照《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6日8:30—11:30、15:00—18:00(分组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地点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县城长寿路265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及姓名)。


  2.《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3.《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6.笔试准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1年4月2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限宁阳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应聘面向“三支一扶”和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残疾人须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4月24日前核发)。


  10.就业机构签发的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11.《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③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④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负责签字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


  ⑤尚未就业且报名时也未填写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2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二)有关要求


  1.请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务必按照《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中规定的组别和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2.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7月6日18: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资格审核场所时,主动出示当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保持1米间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审核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盖章有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审核场所。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配合摘戴口罩外,进入审核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宁阳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宁阳县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宁阳县的人员,应于7月5日前向宁阳县疾控中心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六、其他事项


  1.此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务必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6日18: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X岗位面试资格”,签字按手印,拍照后发送至邮箱rsj5620056@163.com。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报名信息不真实、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号码变更的请及时告知0538-5620056)。


  4.《2021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于即日起至7月6日18:00前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附件1.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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