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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市中心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20人简章(第二批)
http://www.sdgwy.org       2019-12-27      来源:泰安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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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简章

  为适应泰安市中心医院碧霞湖院区(泰安市泰山医养中心)、高新区院区发展需要,结合医院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20人,岗位条件、各岗位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泰安市中心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岗位计划表》)。

  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面向紧缺专业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7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须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且现仍从事相关专业,具体工作年限要求为:应聘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应聘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应聘其他岗位的,其中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体见《岗位计划表》(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20年1月7日)。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由具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

  凡与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会计学专业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泰安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aishan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7日 9:00-2020年1月9日16:00

  查询时间:

  2020年1月7日 11:00-2020年1月9日18:00

  应聘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递送报名相关材料,规定时间之外递送的报名材料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gjzk201901@163.com、gjzk201902@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限发送一个邮箱,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98308。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3);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版(附件4);

  (3)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表Excel版(附件5);

  (4)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版;

  (5)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PDF版;

  (6)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高等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提交2020年1月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应聘岗位有相应资格及其他要求的应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

  (8)同意应聘介绍信PDF版。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版;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PDF版;

  (11)《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6)PDF版。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月7日,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个人参保缴费证明PDF版(持二代身份证到社保机构自助打印)。

  每份文件按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顺序编号、命名,打包压缩后更名为:岗位+姓名+专业,大小不超过15M。

  (三)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医院指定专人进行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于2020年1月9日18:00前向应聘人员进行反馈,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信息准确,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或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有关注意事项。其中,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相关专业目录设置。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1月8日16: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四)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卫生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照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考试时间:2020年1月18日上午 9:00—11:30

  应聘人员凭考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考试成绩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进行加试,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其中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安市中心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6:专业工作经历介绍信(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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