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泰安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范围
(一)数量。泰安市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55名(见《省公告》附件1)。
(二)范围。省内普通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对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三个财政困难县(区),可按照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对我市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东平县,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办法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6:00,查询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考点城市和报考岗位后,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5月3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于1-2天内回复初审意见,2019年5月31曰16:00前,完成对本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19年5月31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个人报名确认。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2日16:00。报名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见《省公告》附件3、4)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招募岗位,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岗位;计划招募2人(含)以上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 报考限定户籍的岗位需提供相应户口簿;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及参检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并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七)培训上岗
由市统一组织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定服务期为2年的服务协议,并落实新招募人员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服务期满有关政策及其他
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结合县市区工作实际,在乡镇事业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taks.tars.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泰安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咨询电话:0538-6991256 0538-6997081
泰山区:0538-8333092 岱岳区:0538-8568782
高新区:0538-8938066 泰山景区:0538-5369093
新泰市:0538-7267886 肥城市:0538-3222995
宁阳县:0538-5639388 东平县:0538-2828903
泰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