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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1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4-08-02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京剧院
山东省京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重点京剧院团”之一,始建于1950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历山路381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京剧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京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京剧优秀艺术人才。
(二)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吕剧院牌子,成立于1953年,1990年由团改院,院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25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吕剧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吕剧艺术传承保护、发展创新、理论研究、群众普及等工作;培养吕剧优秀艺术人才。
(三)山东省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山东柳子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柳子剧团牌子,始建于1959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27号。主要职责是:发掘、整理、演出柳子戏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柳子戏艺术传承保护、发展创新、理论研究、群众普及等工作;培养柳子戏优秀艺术人才。
(四)山东歌舞剧院
山东歌舞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现址位于济南市文化西路123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不同形式的音乐、歌舞剧(节)目;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五)山东省话剧院
山东省话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现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115号。主要职责是:创作、移植、演出话剧剧(节)目;开展话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话剧优秀艺术人才。
(六)山东省杂技团
山东省杂技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9年,现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71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杂技优秀剧(节)目;开展杂技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杂技优秀艺术人才。
(七)山东画院
山东画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的省级美术创作交流机构,成立于1986年,现院址位于济南市唐冶中路3177号。主要职责是:联系美术工作者开展美术创作和相关理论研究,承担美术创作人才培训、学术展览、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工作。
(八)山东省文化馆
山东省文化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始建于1957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理论研究的业务指导工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九)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作为我省唯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该单位是全省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开设有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
(十)山东博物馆
山东博物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牌子,始建于1954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1899号。主要职责是:征集、收藏全省珍贵文物和自然标本,开展对各类文物的研究、保护和有效利用工作;承担文物展示、文化交流以及宣传教育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省各类文物鉴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代石刻艺术品收藏研究、陈列宣传、保护利用工作,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十一)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80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唐冶中路3277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研究等工作,承担全省石窟寺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承担考古成果的阐释、传播等工作,培养考古专业人才。
(十二)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
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唐冶中路3277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水下文物的调查、发掘、研究等工作;承担水下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京剧院等1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1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舞蹈男演员、舞蹈女演员岗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8月。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2024年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2024年8月13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点击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网上报名入口登录,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3日16:00
初审由专人负责,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4.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研究方向、工作证明、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根据省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既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岗位特点采取直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的考试方式,测试成绩既为考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各招聘岗位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考务等问题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所有岗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31-517916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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