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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55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3-05-12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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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分别在著名旅游风景区烟台养马岛和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占地965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学校资产总额7.86亿元。学校建有藏品丰富、底蕴深厚的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拥有山东省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践教学中心7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68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

学校现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5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2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技术技能大师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4人,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名老中医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1人,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2人,全国中医药传承人才13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教师4人,山东省首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2人,山东省健康科普专家7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2人,山东省技术能手6人,山东省医药行业首席技师3人,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3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山东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1个。主持建设了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省级社区教育课程87门,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护理、针灸推拿等20个专业,在校生14500余人,其中普通专科学生13000余人,三二连读专科学生15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14个省市。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专升本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wzxxgk/rsgl/)和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tcmchina.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stcmchina.com)“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报名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③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校证明、毕业论文等);

④其他条件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党员还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⑦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⑧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0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A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B类(医疗类)、C类(药学类)、D类(检验类)、E类(中医类)、F类(护理类)分别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体育教师、语文教师、英语教师、思政教师1、计算机教师、植物栽培教师、医学美容教师、医学营养教师、康复医学教师1、外科学教师、影像技术教师1、临床护理教师、中药化学教师、中药炮制教师、药学教师4、药事管理教师、生物制药教师、医学检验技术教师、针灸教师、推拿教师、实验针灸教师、中医经典教师、中医诊断学教师、方剂学教师、中医临床教师、中医骨伤教师、护理学教师等27个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

校医院医师、药房药师、办公室文秘、办公室法务、人力资源管理员、新媒体管理员、专职辅导员1、专职辅导员2、药学实验室管理员、医学实训室管理员、GMP实训车间管理员、护理实训室管理员等12个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政策、岗位咨询电话:张老师、闫老师0535-5136765/5136766

监督电话:0535-276506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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