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1日-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8号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号楼四楼科技研讨厅
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至同一页面)。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硕士阶段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提供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5.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与网上报名同底版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扫描件请于2023年5月11日前以报考岗位和个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dimzp@163.com,原件和复印件请携带至资格审查现场。
三、其他事宜
1.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延期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声明》(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延期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期考察体检资格。
2.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扫描件(附件)发送至邮箱sdimzp@163.com,同时将原件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8号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党群人事部,邮编:250014。
3.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情况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告。
4.请所有考生关注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如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1-81695736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