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22年中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学校始建于1956年,1958年本科办学,2006年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获批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建设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是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国家住建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绿色校园经典案例。
学校竭诚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建筑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http://www.sdjz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版块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详见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如:张**,教师1、土木工程专业)。
3.报名材料
(1)《山东建筑大学优秀博士招聘申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建筑大学优秀博士招聘申报表》(附件2)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及高级岗位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专家提问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按模拟教学和专家提问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方法与技能、科研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http://www.sdjz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版块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及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岗位咨询
各岗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人才工作处政策咨询
联系人:邹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67191
邮箱:liuyining19@sdjz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 编:25010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建筑大学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