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慈善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并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入选国家呼吸系统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名单,现为国家卫健委心血管病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耳鼻咽喉内镜与微创专业培训基地、直肠腔镜微创(TEM)外科培训基地、国际伤口造口治疗师培训基地、中国深静脉血栓VTE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口腔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核心单位以及呼吸病学专修基地和肺功能单修基地。临床护理为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省级呼吸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肺癌研究所、山东省呼吸疾病研究所、山东省神经免疫研究所、山东省麻醉与呼吸重症研究所、山东省肾病研究所5个研究所获得上级批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1年9月8日以后出生)。
5、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9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所有应聘人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网站(http://www.sdhospital.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9:00-9月19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9月8日11:00-9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招聘系统(http://rszp.sdhospital.com.cn:30822/)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报名系统--最新公告栏内的《用户使用操作手册》。报名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岗位要求及个人情况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简历填写完成后必须返回职位申请页面进行岗位申请,并在申请完成后前往简历页面左边“我的申请”中查看“已应聘成功的岗位/职位”,确保报名成功。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各项原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暂未取得的需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
(4)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综合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2022年进行规培结业的考生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所在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证明》。
(9)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xls格式,可编辑格式)。必须保证与系统填写信息及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
1、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医疗类、中医类、检验类、护理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人事处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9578
监督电话:0531-89269579
地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8号楼南座201房间,组织人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