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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招聘5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12-15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检定、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标准制订、修订与验证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服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单位网站主页:http://www.sdzjy.com.cn/。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1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1:00— 12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zjy.com.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2月2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阅读并同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以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2日11:00—12月27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考生通过网站个人账号进行查询。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及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告。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5日10:00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和学位网学位查询截图或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外,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取得教育部门认证材料的,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声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均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设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分别占70%和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纪检监督员当场宣布纪律监督结果。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简化程序的博士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701959
监督电话:0531-8811876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和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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