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其他专业技术高端岗位招聘公告
一、山东大学简介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0余万各类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山东大学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以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砥砺奋进,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的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在2021年世界大学自然指数排名列全球88位,2020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96位。ESI最新排名,18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能力进入ESI世界前1%,居国内第10,5个学科进入ESI前1‰,居国内第7。
本次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高端专技岗位1个,工作地点在济南。
二、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3月底前毕业。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取得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视作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3.理工医相关专业背景,能适应经常性出差的工作需求,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英语读写能力,具有科研平台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基本职责
(一)承担大型科研平台的规划、过程管理等工作;
(二)胜任科研平台及科研实验室安全的培训及管理等工作;
(三)承担相关材料撰写及文档材料管理;
(四)完成科研院及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待遇情况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2.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3.生活保障
(1)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2)享受学校和基层工会的福利待遇,免费享受齐鲁医院或山大二院健康体检等;
(3)子女可享受山东大学附属中小学优质教育。
4.职业发展
(1)学校针对各类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相关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教职工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
(3)根据管理岗位类别通道晋升发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2021年11月28日17:00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建议提供相关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表》。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4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第5条所涉材料无需扫描,与pdf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kyy@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科研院应聘”。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特需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按相关要求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等方式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首页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按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录用。
(五)首聘期实行预聘管理,符合聘期考核要求者续聘。
联系电话:0531-88369586
山东大学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