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重要外事文件、文书及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承担外事外语业务培训和相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5.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7. 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符合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外办网站(http://wb.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采取“承诺+空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dwbrsc@126.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在外办网站予以公布。
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外办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结束当天在外办网站公布成绩。
(四)考察体检
省委外办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外办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6137869
投诉举报电话:0531-8613781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