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有烟台、济南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校校园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设有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和思政理论课教学部等12个教学部门,开设44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已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其中,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要求的资格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20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shandong.gov.cn/)、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0日9:00— 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网站http://124.128.64.179:8081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附件2)。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6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报名系统中的要求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一次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通知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平台公布。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查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辅助4岗位、教师22岗位、中级岗位按照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其他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人员根据试题进行回答;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内容为指定课程。辅助4、教师13、教师22、教师30、教师31岗位加试现场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6925018(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1-86403199,15169180245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