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2003年与省针灸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是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的中医药科研单位,主要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的基础性研究,中医药政策理论研究,中药新药、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中药院内制剂等研发工作;是集科研、教学、开发于一体的唯一省级中医药科研单位。研究院取得过辉煌的科研成就,作为国家523项目第二位完成单位,参加了全国大协作课题青蒿素研究,为青蒿素提取工艺专利唯一持有法人。我院姚乾元研究员为主参与的“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我院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共建单位和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拥有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承工作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科研平台共14个。自建院以来,累计中标各级计划课题323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41项,经费累计6400余万元;获各级科学技术奖励134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90项,成功转让12项;发表学术论文近2100篇;获得新药批件14项,国家药物临床研究批件5项,保健食品批件1项,新药证书1项。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药资源开发、中药炮制加工、制剂新药研发、中药有效成分研究、复方药理学研究、大健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金氏脉学和针灸理论与临床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简章公布后,我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批博士岗位招聘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我院将及时在官方网站通报博士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我院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网络报名:登陆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如:张某某+山东大学+中药学+博士+中药炮制研究室),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zyyrs@sina.com。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下列顺序放入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报名材料包括:①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⑤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⑥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我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协议后,除享受我院正常薪资、绩效以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享受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科研业绩突出的人才优先推荐出国留学、访学、深造项目。录用后,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奖励、各种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949808、传真:0531-82968473
电子邮箱:Szyyrs@sina.com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