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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聘97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10-12      来源: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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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2003年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潍坊,北邻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南邻潍坊高铁北站,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化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化工特色明显,行业区位优越。学院坚持“服务产业办专业”,重点围绕化工领域,积极拓展商贸服务领域,开设了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空中乘务等23个专科专业。其中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群入选山东省品牌专业群。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97人。现就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0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15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9月15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网站(www.qledu.net)


  报名链接:http://sdhgzyxy.mikecrm.com/7i5PVzX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00止。


  缴费时间:笔试、面试名单公布后。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报名链接,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3天左右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聘人员,学历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可放宽至专科。符合以上条件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范围。是否符合以上笔试免试资格将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通过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按照要求在网上分别缴纳笔试、面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考务费为笔试40元、面试70元。缴费方式会在《笔试须知》《面试须知》中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采用现场考试,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1.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笔试须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视报名情况灵活采用机考或线下答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试题为客观性试题,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初选成绩,不纳入考试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最高不超过1:6,最低不低于1:3(考试人数少于岗位招聘需求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面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面试须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和课程试讲两种方式,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和业务演讲两种方式。其中,综合素质面试占面试总成绩40%,试讲或业务演讲成绩占60%。面试时长共计15分钟。


  4.成绩计算及排名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岗位确定的排名顺序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及递补人选名单。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递补人选名单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审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名单报滨海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备案。具体录用人数以滨海区主管部门批复数据为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在参照滨海区地方事业编制待遇的基础上,按照学院内部分配改革方案落实。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在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和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领导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掌握招聘各环节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缴费时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7575016   彭老师:13589531097   钟老师:15306463091


  本简章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职工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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