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要求,为引进、集聚青年优秀人才,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到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个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26名。
范围为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名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4日之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7.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即止,各岗位的具体招聘情况及时在“山东人才网”(http://www.sdrc.com.cn/)发布更新。
(二)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人才交流会等活动可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在《报名登记表》上粘贴1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白或蓝色背景照片。
2.应聘人员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的pdf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mfkrst@shandong.cn。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报名成功回执。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
用人单位在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或现场发放报名成功回执后,24小时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登记表》的电子邮箱;现场报名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逾时未收到反馈请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习创新、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应聘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远程视频面试或线下面试。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依次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人才网”(http://www.sdrc.com.cn/)进行公布。
考察方式主要为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查核。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视频联系、电话了解情况、查核档案复印件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原价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应聘人员,可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有序调动。
九、其他
有关政策待遇和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表“咨询电话”栏
政策咨询电话:0531—8601382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岗位汇总
附件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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