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挂中共山东省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牌子)(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名,拥有14个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统筹组织全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学术资源,开展学术交流,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研究传播平台和基地;承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理论人才培养等工作。近年来,研究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以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以科研项目为驱动,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专职研究人员和社会研究力量相结合的开放、协作、竞争、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整合全省社科研究资源,利用省内外特约研究员力量,开展集中攻关、协同创新,推出研究中心重点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200多项,推出重要研究成果300多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具有良好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有志从事理论研究工作;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熟练掌握理论研究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一定学术造诣,能够独立开展理论研究;
3.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宣传网(http://www.sdxc.gov.cn)、大众网(http://www.dzwww.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llyjzx@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0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流程包括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71262,15966625715
联系邮箱:sdllyjzx@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省委大院东区5号楼406室
邮政编码:25000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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